永安检察:协同联动筑牢文物安全“防火墙”
今年8月以来,永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文体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协同联动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筑牢文物安全“防火墙”。
召开专题座谈
成立工作专班
严格落实三明市检察院、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部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会议精神,永安市检察院、市文体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专题座谈,按照上级部署的“五个一”活动安排,研究细化辖区专项监督活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各自职责,指定责任部门和联络人员,确定工作具体内容。
开展安全联合巡查
筑牢文物安全“防火墙”
开展文物及周边环境安全联合巡查,对全市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木构建筑物逐一进行实地排查,重点排查文物保护单位的木构建筑物内灭火器是否失效、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用电用火是否规范以及文物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文物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情形。
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文物保护管理
专项监督中,永安市检察院找准检察监督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职到位。永安市检察院对辖区内所报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多发、易发的共性问题和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和研判,采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普及文物保护知识
凝聚文物保护共识
检察官积极向周边群众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有效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
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
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与市文体与旅游局会商制定《永安市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方案》,联合出台《文物保护“十条措施”》,成立永安市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联络人,设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室,通过联合联动共治,全力以赴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在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阵地上发出检察声音!(永安检察 吴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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